演技是令演员完全融入角色中的表演方式,除了演员本人的性格之外,也要创造角色本身的性格及生活,务求写实地演绎角色。
表演这门艺术在中世纪时已逐渐式微,当时由职业工会和业余者演出的基督教礼拜式戏剧盛行。现代的职业表演随着16世纪时,意大利的即兴喜剧剧团的演出而浮现﹔至莎士比亚时代达于鼎盛。直到18世纪,经由英国的演员兼经理加里克(D. Garrick)、演员西登斯(S. Siddons)、基恩(E. Kean)、欧文(H. Irving)等人的努力,表演才被视为是一种项专业。现代表演风格受俄国导演斯坦尼斯拉夫斯基(K. Stanislavsky)影响,他强调演员对角色的认知。而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B. Brecht)则坚持演员的客观性和训练的重要性。在美国,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表演法被斯特拉斯伯格(L. Strasberg)和阿德勒(S. Adler,1901~1992)采用,这是目前最基本的表演训练,着重在情绪的培养、记忆的感觉、脸部和声音的训练、即兴表演等。
在表演之中,懂得如何利用一切自身的有利条件去充实表演的角色,这也是一种演技。所以演技分为先天与后天,演员也分本色与非本色。本色演员的演技源自于自身最真实的感受与体验,而非本色演员的演技则更多的体现在自身对角色的感悟和理解。
结合先天派与后天派两种不同的观点及现代荧幕表演艺术的现实意义而言,演技主要应体现为一个演员对自我先天条件的认识与运用,从而结合对角色本质情感的理解,进而找到自身与角色的最佳契合点,来完善角色的表演。而并不是普通人所理解的“演什么就像什么”又或者非要在自身和角色中去挑战所谓反差式的表演。如果一个人不能够很好的认清自己擅长什么,不能够很好的运用自己的先天优势,即使拥有再多专业上的技巧,也无法弥补自身与角色的差距,除了一时的新鲜感之后,很难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