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儿童,亦指年少的友人。
儿童根据性别不同可分为男童和女童,但有极少部份的人类是生物学上定义的双性。除了生殖系统外,儿童在性别并没有太多的差异。然而文化上或亲本习惯上所认定的性别认同是备受争议的议题。一般而言,心理学及遗传学对于性别认同形成于儿童时期或形成于先天。
法律上,许多国家的未成年人也被认定为儿童(有些地方指的是青少年或是婴儿)。举例来说,多数的国家以未满十八岁的人认定为儿童。大部分的国家都给与儿童法律上额外的保护,除了美国及索马里以外的所有联合国的成员国皆认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虽然不是所有国家都遵从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没有对儿童的年龄界限做出明确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3月31日《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认为”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