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森林火灾事故案例有哪些?
一、2021年森林火灾事故案例有哪些?
案例一:保山市隆阳区“2·18”森林火灾
2021年2月18日15时40分,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黄毛社区上大寨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2月18日18时3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35公顷。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张某某烧蜂引发。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曲靖市马龙区“3·18”森林火灾
2021年3月18日11时,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金村大丫口山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3月18日23时15分全部扑灭,火场过火面积约9.53公顷。经查,该森林火灾系施工人员孙某某抽烟不慎引发。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涉嫌失火案已被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大理市大理镇清碧溪“2·11”森林火灾
2021年2月11日16时,大理市大理镇马龙峰清碧溪边上坡处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2月11日18时2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为18亩。经查,此起森林火灾系贺某某焚烧纸钱引发。目前,贺某某因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被行政处罚。
案例四:玉溪江川区“3·17”森林火灾
2021年3月17日14时40分,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世家稗子田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3月18日13时1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约100亩。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村民唐某某烧粪堆引发。
二、火灾事故怎么起诉?
火灾的事故的诉讼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打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
三、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第三十条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斌建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林玉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成 员:李书琴彭俐宋爱平陈瑜辉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xx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xxxx”。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办事处安委会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员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注:如遇领导调整,继任者履行前任职责。
五、火灾事故的定性?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六、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沉着冷静,保持清醒。对于身困火场者来说,最应该做到的就是克服惊慌、保持冷静,用理智支配自己的行动。
(2)及时报警,视火情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火灾初起时除立即报警、积极扑救外,应设法疏散贵重和易燃易爆物品,但当火势猛烈、确已无法抢救时,则应毫不犹豫迅速离开现场。
(3)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设法逃生。
具体方法如下:火势初起、楼道中烟雾不大时,用湿毛巾或衣物蒙住口鼻,有条件的将毯子打湿包裹全身出逃,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吸入有毒烟气。避免烟火烧伤皮肤及因恐惧大火往回逃。逃生时应低头、俯身、贴近地面、用手探路找出口,并注意门开的方向,以免打不开门。火势太大无法迅速逃出房时,应尽量向楼顶、阳台逃生,因为这类位置是火灾救援人员的必经之路。如果火已进入室内,应在未昏迷前尽量躲在窗户边,这样容易被救援人发现,还不会被坍塌的楼板砸伤。草房及四层楼以下的楼房发生火灾时,必须尽快逃离,因为火势会很快蔓延整个建筑物,不允许有任何迟疑!当被困高楼时,应用滑绳缓降自救,或用颜色鲜艳的物品、发光的手电筒等尽快发出求救信号,不要轻易选择跳楼。在必须跳楼时也要讲究技巧,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蓬、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将席梦思床垫、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扔到楼下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
七、火灾事故原因怎么认定?
额,车辆的火灾总体上说来认定起来是稍微容易一点的,因为事故原因一般来说那么几种:电气线路故障,机械故障、遗留火种、摩擦起火、油路气路故障、放火。而且由于车辆的特点,空间就那么大,调查起来是比较容易的,主要的困难主要是 车辆构造不了解,线路较多等。
具体到你这个火灾,首先是你的出发点,如果是准备拿着消防部门的认定书去找生产厂家索赔,那估计有难度,生产厂家对这个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是有疑虑的,说到底火灾事故认定书也只是证据的一种,之前有几个牵扯到找厂家索赔的车辆火灾,法律专家也建议找第三方。我给的建议是 找交通科研所 我们这个N线小城市都有,一般这种第三方都是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客观性和专业性都值得信赖,法院也比较认可。
第二就是看你起火的过程,这个有规定,车辆如果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引发的火灾算交通事故,需要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不归消防部门。
第三就是参考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121号令。里面写的很清楚,仅涉及财产损失的火灾,合省有具体的范围明确如何进行调查。
第四就是看你是什么车辆。经典的案例是在上海一个限量版的跑车火灾,厂家会以商业机密等各种缘由不允许调查,最终也是一起调查出的结果(那个火灾我记得结论是零件击穿气缸引发的)如果你的车辆是个常用车,该申请消防部门调查就申请。
第五如果你只是因为车辆比较昂贵,然后又买了全险,需要消防部门的认定去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那必须要去他们出具认定书
八、火灾事故原因怎么调查?
1、直接认定法
直接认定法就是在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物证鉴定中所获得的证据比较充分,起火点、起火时间、引火源、起火物与现场影响起火的客观条件相吻合的情况下,直接分析判定起火原因的方法。
2、间接认定法
如果在现场勘验中无法找到证明引火源的物证,可将起火点范围内的所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火源依次列出,根据调查到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分析研究,逐个加以否定排除,最终认定一种能够引发火灾的引火源。使用间接认定法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a) 应将起火点范围内的所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火源全部列出,对每种可能的起火原因分别与现场的调查事实进行比较,逐个排除与现场情况不相符的可能性;
b) 应更加注重其他证据材料,如专家意见、调查询问、调查实验、技术鉴定结论等;
c) 对最终剩下的唯一起火原因要反复验证,一旦发现认定错误要重新开始,并查出问题的所在;
d) 当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认定起火原因不明:
——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起火原因无法排除;
——现场遭到严重破坏或者已经被清理,无法收集能够证明起火原因的痕迹物证。
九、火灾事故发生处理流程?
发生火灾时,应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应采取措施如下:
1:当发现糊味、烟味、不正常热度时,应马上寻找产生上述异常情况的具体部位,同时将发生的情况逐级上报。
2:初起之火比较容易扑灭,即使火势较猛,也要组织人力集中进行扑救,这样有时尽管不能完全扑灭,也能控制火势蔓延。扑救初起火灾,要分秒必争,在报警的同时,采用各种可行的方法扑灭,万不可坐等消防队的到来而失去灭火良机。在扑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事后查找失火原因。
3:当火灾情况紧急时,应马上拨打公安消防机关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火灾的具体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和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打完电话后,还要派人到临近本店的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引导消防闪员迅速赶赴火场。与此同时,要迅速组织保安员疏通灭火通道,清除障物,使救火车辆到达火场后能进入最佳位置进行扑救。
4:在无人身危险或火势较小,能够及时扑灭时,尽量不要惊扰过多的客人。但如果火情比较严重,应组织客人疏散。在疏散客人的同时,应派专人进入房间进行检查,以防疏漏而造成损失。
5:着火的抢救原则应是:先抢救客人,后抢救财物;先抢救客人财物;后抢救本店的财产设备。
十、火灾事故教育培训措施?
1、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
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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