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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家房企共同倡议:不哄抬房价 不囤积房源

2008-1-22 4:54:46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我来说两句]

 200家房企共同倡议:不哄抬房价不囤积房源

 图为房企代表在倡议板上签字

  新浪房产讯11月15日,由中国房地产协会主办的"和谐社会-责任地产"座谈会在京隆重举行,包括万科、万达、首开等知名房地产企业在内的近200家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了论坛。

  论坛中,中共十七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代表房地产行业发布"和谐社会·责任地产"倡议书,表示,将坚决不哄抬房价,不囤积房源。

  倡议书内容如下:

  建立诚实守信的住房消费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住房消费环境,塑造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房地产法律法规,切实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切实保证住房质量。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建设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住宅建设使用过程中的“四节一环保”水平。

  三、积极参与政策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坚决执行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有关政策,积极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四、自觉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按照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率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不法机构和人员哄抬房价;所有在售商品房都要在售楼场所明码标价,在销售总价外不违规加收任何费用。

  五、依法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自觉执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制度,及时以楼盘表形式公示每套商品房的面积、售价及销售状态;不搞内部认购,不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房屋在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业主。不以任何方式囤积房源。

  六、坚决不做虚假、不实的房地产广告。执行商品房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效果一致,坚决不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任何形式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以上六条,除倡议全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遵守,自我约束外,也热诚环境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共同监督。若我们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住房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共同努力。(贾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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